美国最高院重新权衡平权法案-对有色人种学生的影响

Neo Media USAOctober 14, 20222min

记者:Lu Zhang 总编辑:剌敏

本次简报会的主题为10月31日美国最高法院对于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基于平权法案的招生的两宗案件,据此判断,最高法院破坏这两所大学基于种族进行的学生招录政策,这意味着美国其他的大学的入学政策也因此造成影响。本次将会对两所大学的背景信息以及相关少数族裔学生的利害关系以及在支持平权法案中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影响。

第一位讲者为约翰 · 杨(John C. Yang),他是是亚裔美国人促进正义| AAJC的执行董事。 1997年,约翰共同创立了亚太裔美国人法律资源中心。 他曾担任亚裔美国人司法中心(Asian American Justice Center)的主席,此前他曾担任该组织的财务主管和国家咨询委员会(National Advisory Council)的成员。 杨表示现在对反亚裔仇恨达到了高潮,并且我们可以从相关信息反馈上观察到针对亚裔的歧视政策。他表示,如果AAJC如若发现任何针对亚裔人种录取歧视的话,他们将首当其中对哈佛大学进行起诉,但是在实际的调查取证中,他们与最高法院及相关组织单位均未找到实际的证据对此言论进行支撑。此外,从录取歧视来看,这与整体的种族歧视并非同一件事。事实上来说,美国大学录取率中,哈佛大学的录取率本就属于偏低梯队,而且在已录取学生中,亚裔学生比例正在逐年升高。从数据角度来讲,亚裔人群只占美国人群的7%, 但在哈佛大学中,亚裔学生占比经过升高现已达到28%.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哈佛存在相关录取歧视,那这个数据比例就应平于甚至低于人种占比约为6%至14%。此外有点谣言宣称几乎所有亚裔学生都不支持平权法案,这也是无据可依的,经过他们的实际调查,在调查人群中,超过66.7%的亚裔学生表示支持平权法案。尽管在总体亚裔中,绝大部分人反对平权法案,但是亚裔学生仍旧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数字。约翰在最后表示,我们需要支持平权法案,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减轻甚至削减种族之间的隔阂及矛盾,所以更不应该反对平权法案的通过。

第二位讲者为大卫 · 伊诺霍萨(David Hinojosa)他是法律下民权律师委员会教育机会项目主任,他领导该组织系统性的种族公正工作,以确保历史上被边缘化的有色人种学生在公立学校和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平等和公平的教育机会。 他在本次针对哈佛学院、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和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的三起独立案件中捍卫平权行动招生计划. 在哈佛一案中,他代表学生朋友在第一巡回上诉法院(First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进行了辩护,帮助维持了哈佛大学考虑种族的招生政策。他介绍到,在本次案件中,学生的诉求为要求学校停止考虑在录取过程中的种族敏感度成分。举例来说,有白人医学院学生被拒绝录取是由于校方保留了部分为少数族裔预留的录取名额。但事实上,经过大卫的调查,校方在实际考虑是否进行录取是存在多重考虑的,除种族外,比如,GRE分数,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家庭收入,是否为家庭第一名大学生等, 这整体的综合考虑才会决定该州是否可以被录取。而且,此外一些优先考虑的事实跟侧重于成绩,以德克萨斯大学为例,如果你的成绩在班级处于前10%,那你是可以得到优先录入的。在此次北卡事件中,人们认为,种族多样性在校方进行招录工作考虑时,已经成为了决定项而不是加分项,这是本次诉讼团体的主要诉求。他们认为在招录工作过程中,有很多被招录学生并不满足相关学术要求,比如成绩等,但出于对种族多样性的考虑,校方还是对该类学生进行了招录,这被认为是不公平而且对学校,学生及社会都是不公平的。但事实上,除了该类谣言外,并未有校方工作人员,学生等相关人员对此提供证词。此外,经过对北卡的实际调查,被录取学生提交的学术成绩并未出现未满足基本需求的情况,而且经过两州法院实际调查取证后,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此类事件发生。大卫在最后表示,关于反对平权法案的人,这可能并不仅仅是发对平权,而是反对给予他人机遇和公平。在此次平权法案中,法律,历史,先例都站在支持的这一方,他相信平权法案会被通过。

第三位讲者为米歇尔 杨 (Michaele N. Turnage Young)是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法律辩护和教育基金公司(简称“LDF”)的高级律师,负责教育案件的诉讼。 米歇尔表示,每一位学生都值得并且应该被公平录取,他们的录取条件中不应包括他们的种族及肤色,无论他是非裔,拉丁裔,或原住民。此外,是贫穷地区生活学习的学生,无法获得公平的教育资源。此外,在上世纪90年代,SAT的考试设计就是针对白人学生的学习方式及习惯进行设计的。很多的考题是与当时的白人中产阶级相关的,这也导致了非裔及拉美裔的学生出现了巨大的学习偏差,这类原因造成了200-300分的实际偏差。因此,SAT的偏好造成了对部分族群的额外照顾,这也在一方面诠释了为什么部分族裔学生在学术考试中处于劣势并且后续招录工作出现了不公平及偏差。她表示,现有数据支持如果在哈佛无法实现平权,那非裔,拉美裔等族裔人群的录取比例将会下降50%,很多人的录取将会被白人及非亚裔学生所替代。很多人也表示,录取非裔和拉美裔的情况并不能解释对亚裔人种录取的歧视,如果去除对于种族方面的考虑的话,那亚裔及白人的录取率将只会提升1%。她表示,在哈佛实际的录取工作中,需要考虑超过100个因素,而这个过程在原告中并未对此有任何提及,他们只提到他们认为哈佛在录取工作中存在种族歧视。此外,经过近几年的录取事实分析,并未有相关数据支撑原告的言论。但是她发现了一个有趣事实,有64%的亚裔学生来自于加利福尼亚州,而且这一数据也无法支持亚裔学生被歧视的状告。而且,在针对非裔的取证表示,没有证据支持有任一非裔学生是由于种族原因被哈佛录取的。

第四位讲者为莎莉 · 陈(Sally Chen)是旧金山华人平权行动组织(CAA)的教育公平项目经理,她倡导为所有学生提供普及、高质量、免学费和种族多元化的K-16教育。 在担任目前的政策倡导职位之前,她管理着一个求职者中心和一个为寻求经济稳定和独立的中国移民提供的职业ESL项目。 作为来自工薪阶层移民家庭的第一代大学毕业生,她是哈佛学院自豪的校友。 她是2018年学生公平录取公司诉哈佛大学联邦诉讼中作证支持平权行动的八名学生和校友之一。 她表示虽然法庭希望他们不要在法庭上分享自己的个人经历因为其并不能起到代表性,但是她与另外几位校友表示,恰恰是这些种族经历可以帮助他们进行平权法案的通过。她表示,在实际校园生活中,如果未来平权法案得到通过,非裔及拉美裔是可以更高的参与进课程之中的,同时也能够帮助联邦的建立以及通过现存的语言壁垒等。此外本次诉讼中,缺失的就是来自学生的声音,而作为一项本就针对学生展开的法案,学生的声音是不可或缺的。来自学生的真实声音才是最至关重要的,没有人可以代表学生去讲述学生在其实际学习生活中存在的质疑及歧视。莎莉表示,作为一名美籍华人,她本人是深受多样性教育项目的福利的,但是,在整体录取工作中,对于种族敏感的政策及方针并非是唯一的衡量标准,但确实是重要的衡量标准之一。她表示,尽管在取证过程中,没有出现针对亚裔美国人的歧视,但她们也知道这种歧视是真实存在的,比如排外等。她表示,更是在这种情况下,她们才应排除困难对这类情况进行解决。最后,莎莉表示,这不仅仅是联邦的支持及判决取向的案件,在实际生活中,更应将重心放在地方层面,以州,县等层面为重心去获得他们的实际支持从而帮助亚裔群体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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